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修改商业银行法的决定,意味着自今年10月1日起,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不超75%的监管“红线”将被正式取消。
有专家认为,删去商业银行法有关存贷比监管指标的规定,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变为流动性风险监测指标,有利于促进银行负债多元化发展,减少银行揽存竞争;同时增强商业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提高货币政策有效性。
存贷比监管在设立之初,对于商业银行防范和控制流动性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金融发展,存贷比监管不再适应当前商业银行资产负债多元化和业务创新发展的需要,取消存贷比监管指标也是顺理成章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