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完善基础设施、增加市场的有效供给,进一步激发县乡消费潜力,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完善消费基础设施。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居民消费升级需求,改善县城消费环境”,提出了“改造提升百货商场、大型卖场、特色商业街,发展新型消费集聚区”等一系列具体要求,为进一步繁荣农村市场、深挖消费潜力、扩大县乡消费指明了方向。
县乡消费是一片蓝海,是有巨大潜力的消费领域。这些年,我国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网络零售额均保持快速增长,汽车、家电、数码产品、美妆产品等升级类产品和服务型消费较快增长。1—4月份,我国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8213亿元,增长0.4%,稳步恢复的态势没有改变。
从未来发展看,县乡市场的需求潜力仍然很大。我国有2800多个县级行政区、3.8万多个乡级行政区,县乡人口数量众多。一方面,随着流通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县乡消费者可以更加便利地购买到和大城市里品质相同的商品,从而提高人们的购买意愿,给消费市场注入新动力;另一方面,随着消费观念的更新,消费需求升级提速,家电、家居、汽车等大件商品置换需求不断释放,有望成为县乡消费新的增长点。
与不断增长和升级的需求相比,县乡市场有效供给仍存在短板。一些乡村商业设施尚不发达、商品种类不够丰富、服务方式相对滞后,导致县乡市场有效供给不足,制约消费水平提升。还有一些农村地区地域广阔,农民生活相对分散,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还比较突出。因此,亟须加快创新、完善服务方式,激发消费活力,进一步推动县乡市场扩容升级。
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在一些县城,商场、步行街等业态服务水平和人们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存在不小差距,导致人气不高,客流较少;在一些农村地区,地区道路、物流、信息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仍然相对薄弱。《意见》提出“完善消费服务中心、公共交通站点、智能引导系统、安全保障设施,配置电子商务硬件设施及软件系统,建设展示交易公用空间。”这些举措将有力推动县乡消费基础设施提升,增加县乡市场有效供给。
另一方面,要加快改善消费环境。良好的消费环境是放心消费的保障。在一些县乡市场,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现象仍时有发生,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消费者的消费意愿。《意见》要求“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居民消费升级需求,改善县城消费环境。”消费环境更好,县乡消费者才能更加放心地“买买买”。
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消费增长受到一定抑制,但也要看到,我国居民消费规模扩大、消费结构升级态势不会改变。切实完善基础设施、增加市场的有效供给,就能进一步激发县乡消费潜力,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