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1日电 (记者杜燕飞)为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了《国资监管责任约谈工作规则》(以下简称《约谈规则》)。
《约谈规则》明确,国资委将针对中央企业发生的重大问题、资产损失或风险隐患以及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重大事项,及时开展责任约谈工作,提出监管意见,提示责任风险,督促指导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挽回资产损失,消除不良影响,发挥以追责促追损、促发展的作用。
《约谈规则》要求,中央企业强化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和配合约谈工作,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国资委将责任约谈反映中央企业存在的重大问题风险、整改措施及成效、责任追究情况等,作为被约谈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等重要参考。
《约谈规则》指出,国资委对被约谈中央企业拒绝整改、拖延整改、整改不力或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对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的,移送有关纪检监察机构。责任约谈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认定违规经营投资损失及责任,以及作出从重、加重或从轻、减轻责任处理意见建议的重要参考。
业内人士认为,《约谈规则》与国资委此前出台的《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和《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等形成统一机制,是完善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督机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改进监管方式,强化监管协同,提升监督效能,为推动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